四部分类法,古代图书分类法之一,是分类大部分中国古籍的方法,分经、史、子、集四类,这四类基本上囊括了中国古代的所有书籍。
四分法创于荀勖,定于李充,但直到唐初官修的《隋书·经籍志》时才有了经、史、子、集的四部类名和四部分类的细目,正式确立了四分法在古代目录学中的地位。到了清代的四库全书中,四部分类法又有了进一步发展。最后在清朝编辑我国古代一部丛书《四库全书》时,将编辑过程中撰写古籍提要按经史子集四部分类,汇编成《四库全书总目提要》。
一、经部
“经部”指儒家的经典。
经部收录了儒家的“十三经”及相关著作,包括易类、书类、诗类、礼类、春秋类、孝经类、五经总义类、四书类、乐类、小学类等10个大类,其中礼类又分周礼、仪礼、礼记、三礼总义、通礼、杂礼书6属,小学类又分训诂、字书、韵书3属。
十三经:是指在南宋形成的十三部儒家经典。分别是《诗经》、《尚书》、《周礼》、《仪礼》、《礼记》、《周易》、《左传》、《公羊传》、《谷梁传》、《论语》、《尔雅》、《孝经》、《孟子》。
二、史部
“史部”收录史书。
包括正史类、编年类、纪事本末类、杂史类、别史类、诏令奏议类、传记类、史钞类、载记类、时令类、地理类、职官类、政书类、目录类、史评类等15个大类。
史部收录记载历史兴废治乱和各种人物以及沿革等的历史书,如《史记》《汉书》等。
三、子部
“子部”收录诸子百家及其学说的书籍。
其中包括儒家类、兵家类、法家类、农家类、医家类、天文算法类、术数类、艺术类、谱录类、杂家类、类书类、小说家类、释家类、道家类等14大类。
如《庄子》《韩非子》等。
四、集部
“集部”收录诗文词总集和专集等。
其中包括楚辞、别集、总集、诗文评、词曲等5个大类。
如《李太白全集》、《白氏长庆集》、《韩昌黎集》、《昭明文选》、《全唐诗》、《文心雕龙》、《沧浪诗话》等。
清代《四库全书总目》,清纪昀编。沿用四部分类法,并另列“丛部”,把不好分类的综合性著作归入其中。此书为中国古代图书的总结性目录专著,分类详细(大类之下有小类,分类很细),层次井然。最重要的是它把存世的重要古籍全部收罗其中,使后人能够翻阅一书就能知古代书籍的概况,厥功甚伟。